番外:反派*花魁(1 / 2)
赵瑛曾经有一个花名。
叫做明缨。
他幼年时曾经在青楼做过龟公,见识过各种人情冷暖。若是有人问他,世间最能藏污纳垢之地在何处,他一定会毫不犹豫指着密州都城最繁华的醉红楼破口大骂。
可若是在问他,世间最好一处在哪。
赵瑛肯定三缄其口,狠狠瞪死那人,啐道:“这世道就是个垃圾。”
但其实并不是。
他在心里这样说。
世间最好的一处,同样是密州的醉红楼。
只因,他在这个垃圾道上,遇见了洛殷。
阴郁狠厉的殷北王折断了那日想要欺辱他的富绅手指,拿着刀齐根砍下,喷溅出的血撒在他脸上,看上去像是黄泉里爬上来的厉鬼。
明缨呆呆盯着那妖异可怖的侧脸,胸腔鼓动。
被贬落边疆的失意亲王,向他一个下九流妓子伸出沾满血的手:“我喜欢你刚刚用刀的那个眼神,但是下次,记得要再狠一点,最好是捅烂他的命根。”
明缨于是知道了,他要跟着的这个人,不是个简单的主。
殷北王花了三年,让明缨成为了他座下第一客卿赵瑛。
赵瑛从小学东西就快,他娘曾是醉红楼盛极一时的头牌。
只可惜,红颜故去,只留下一地残花败柳。
赵瑛不明白,为什么一个受青楼折磨多年的女子,在拼尽全力为自己赎身后,会将自己亲子再次卖进那龙潭虎穴中。
后来,他从殷北王身上学到了一个道理。
这世道就是如此,胜者为王败者为寇,他若不能做此间第一流,终有一日,会被人肆意操纵命运。
无人会怜他。
唯有他自己去争。
而赵瑛争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成为洛殷最得力的心腹。
与其余的人相比,赵瑛学识不够广博,计谋不够精妙,资历也不够深厚,可他胜在手段狠辣,或者说,为了赢,他什么都敢做。
他就是洛殷手底下最衷心的狗,但凡洛殷要什么,赵瑛都会不顾一切地抢过来。
哪怕最后他得到的,可能只是简单的一句“阿瑛,做得好”。
余下客卿大多觉得赵瑛手里脏。
他们不屑与之为伍。
赵瑛从不在乎这些。
当他踩着这些人的脊骨一步步走到洛殷面前后,他就已经赢了,他们连在他背后挥刀的资格都不配,因为此时的洛殷,只会将视线放在最有用的那个人身上。
赵瑛还记得,林家覆灭后,他被洛殷派去京都的那个晚上。
是个瀑雨寒夜。
在兵荒马乱的密州,这样的夜,能够冻死不少人。
他站在一室暖烟中,静静陪着洛殷拆开来自各方的密信。
“秦御书。”洛殷沉沉念出这个名字,似乎在咀嚼着什么硬物。
檐下雨声渐沥,伴随着低低轻吟,洛殷说话总能一针见血,仿佛任何伪装在他面前都是徒劳:“他竟喜欢啃人傲骨么?哼,无趣。”
天际闪过惊鸿白光,雷声姗姗来迟之际,洛殷正一手捏住赵瑛的下巴,盯着他那双眼睛说:“阿瑛你说,他会不会迷上你这双眼里的东西?”
赵瑛表情不变,单膝跪下:“主子若说会,那便会。”
洛殷掌心温热,缓缓摹揣着他的脸,却一语不发。
良久,他叹息道:“阿瑛,京都离这里,可太远了……”
赵瑛眼神微厉:“属下深信,主子来日必定能杀回京都。”
洛殷手指停顿在他耳后:“好。”
他揽着他轻轻碰了一下肩。
这过程快得连赵瑛都没有反应过来,那点残存的温度就已离去。
赵瑛寸寸走入湿冷雨幕,他一颗心仿佛拴在刀尖,好多次,他都会想起同样一个寂凉雨夜——偷偷靠近那个人,覆上两片削刻薄唇,贪慕某些不该属于他的东西。
他并不想被人发现。
这是赵瑛唯一一次,有事情想要瞒着洛殷。
或许也是个巧合,赵瑛还来不及去试探是否真的瞒住了洛殷,他就已成了明缨。
撷芳阁之于明缨,犹如醉红楼之于赵瑛。
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,他简直如鱼得水,全不费功夫。他仍是予人控制的傀儡,却是棋盘上最重要一颗棋子,让他的主人不能轻易舍弃。
明缨就这样一点点进入了秦御书的视线。
一个玩物。
供人消遣的玩物。
但却是秦御书五年里唯一的玩物。
旁人有所不知,明缨却很清楚,秦御书早就心有所属,会看上他不过因为这双相似的眼。
林家衰败后的第一年里,秦御书性情大变。他暴戾难测,喜怒无常,官场不吃人面,私下不近情面,除了皇帝,没人能撬动这把刀。
明缨想,洛殷识人堪称一绝。
那日撷芳阁,户部有位大人办了一场酒会,消遣雅兴还未发,就迎来一位不速之客。
秦御书带着大理寺一帮人冷冷闯进来,不由分说就抓走了勾结户部的商贾,那位大人磨破了嘴皮子,最后也只得了他一句“你也想尝尝大理寺水牢的滋味?”。话都说到了这份上,还有谁敢拦他?
明缨当时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,静静旁观这场闹剧。
他并不觉得,依他现在这副模样,能够引起秦御书的兴趣。
可偏偏就是这副模样,秦御书在对上他的视线后,派人将他压了回去。
明缨起先并不明白,秦御书是什么心思,他再三思索自己是否露出了破绽。可直到秦御书将他拉入床笫匆匆行欢,他才懂了,这人刚才兴许是瞧上他了。
那道灼热的视线一直聚在他双目上,一旦他闭上眼睛,身下的动作便会愈发狂躁。
明缨于是时常睁着眼,几乎是用尽了力气回看他。
事后,明缨一跃成为秦御书身边的红人,身份水涨船高。
他那时抚弄着脸上挂着的红珠面帘,暗道:洛殷给他准备的东西,实在太称心意。
明缨意外发现,秦御书的心思其实很好读懂。
他只要乖乖演好对方要的人,几乎能得到一切。
若非赵瑛迫切要知道剩下藏起来的东西,明缨甚至觉得,攀附秦御书不失为一件妙事。
短短半年,他就摸清了秦御书的喜好禁忌。
他不爱俗物,只啃傲骨,做事像个疯子,但疯得也有章法,正如坊间所说,他杀人不见血,残暴不通情理,然而很少有人会想到,他杀的都是该杀之人,无人敢横行于他护在皇城底下的百姓,正如无人能对他造成威胁。
眀缨觉得,他是一个好官。
于是他更想挖出这人隐匿于冷酷刀锋下的柔色温情。
查了这么些年,秦御书总算在一个人身上露了端倪。
从西北回来的一位将军,名为陆惊野,眀缨算了算时间,这位陆将军出现的时间,正好是五年前林府衰败的时候。
这其中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些什么。
自这位陆将军归京,秦御书再也没有找过他,连带着大理寺的消息也严密无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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